时 间:
搜 索:
个人简历
主管工作
重要讲话
重要活动
图片集锦
网友评论
网站地图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010)65121919
传真:(010)87519093
当前位置: 主页 >  重要活动 >  正文

出席全国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现场会并讲话
2006-10-20 11:09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10月19日,由商务部组织的全国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现场会在河南商丘召开,来自全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代表180人参加了会议。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海指出,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薄弱,流通不畅,农民卖难问题非常突出,不仅直接影响农民增收和农村消费,而且成为扩大内需的一大瓶颈。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从无到有,已具有相当规模。现有430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着70%以上农产品的流通。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满足城乡消费、扩大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产业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和规范统一的标准,全国大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差,装备水平低,经营秩序不规范,服务功能单一,流通成本高、效率低、效益差,难以发挥引导农业生产和保证农产品流通安全的作用。这种状况既不利于扩大农产品流通规模、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国际竞争力,也不利于大市场、大流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黄海表示,“双百市场工程”是商务部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之一,也是商务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精神的重要举措。自2006年2月实施以来,经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市场和企业共同努力,开局良好。商务部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的基础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组织专家评审,优选出100家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100家有实力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2006年9月,商务部已下发了核准各地2006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商务部确定支持的100家市场总体上都是辐射面广、对主要农产品产销影响较大的全国性和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2005年交易额累计达到2453亿元,占全国1268个亿元以上农产品市场交易总额7083亿元的35%。其中,中西部地区的专业市场大多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预计项目全部建成后,可以新增年交易500亿元,带动增加就业人数150万人,并逐步使2亿城市居民吃上放心菜。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普通具有较强的实力,2005年使用农产品销售额为384亿元。预计全部项目建成后,试点企业可以新增年销售额35亿元,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

  黄海强调,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是解决农产品卖难、促进农民增收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农产品流通标准化程度、提高流通效率的有效途径;是发展新型流通方式、减少农产品在流通中损耗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的重要手段。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提高农产品流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是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黄海要求各地商务部门和百家大型市场明确“双百市场工程”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充分认识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加快项目落实工作,确保项目在年底前完成;认真搞好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同时,切实做好资金拨付及项目管理工作,积极发挥试点市场和企业的引导与示范作用。

  据了解,为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商务部决定从中央贸易发展基金中安排5亿元,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承担的建设和改造项目。资金补贴采取直补和贴息相结合的方式。目前,各地正在抓紧制定资金审核和拨付程序,一些地方也出台了配套的政策措施。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参加新任全国政协委员学习活动    2008-03-03 22:09
会见印度钢铁与化工化肥部秘书萨尔玛一行(2)    2008-02-20 15:31
会见印度钢铁与化工化肥部秘书萨尔玛一行(3)    2008-02-20 15:30
会见印度钢铁与化工化肥部秘书萨尔玛一行(4)    2008-02-20 15:29
会见印度钢铁与化工化肥部代表团    2008-02-20 15:25
出席全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工作会议    2008-02-20 13:29
考察河北节日市场    2008-02-05 16:03
在河北召开农产品市场供应座谈会    2008-02-05 16:02
考察石家庄桥西蔬菜批发市场    2008-02-05 15:59
在河北考察农产品市场供应情况    2008-02-05 15:5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10164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