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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五届中国租赁业论坛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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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部长助理 黄海

(2007年10月30日)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非常高兴参加由中国旧货业协会设备租赁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第五届中国租赁业论坛。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本次论坛的召开,对于租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租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租赁业是一个古老而又现代的行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商品销售、融资和专业化服务等功能于一身,在提高设备和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商品流通、扩大消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汽车年产量的1/3通过租赁进入消费市场,高峰时期,每年通过租赁实现的汽车消费超过370万辆。在航空、医疗设备等产品方面,发达国家通过租赁实现的销售占总量的50%以上。法国、荷兰和瑞士的住房租住率均超过50%。

  与国际租赁业相比,我国现代租赁业起步晚、规模小,但进入新世纪以来发展迅速。租赁业对外开放步伐不断扩大,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商务部已批准外商投资租赁企业377家,其中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60家。商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已联合核准26家内资租赁企业从事融资租赁试点,截至9月底,试点企业累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金额达135.8亿元,实现利润3.1亿元,缴纳税收1.3亿元。通过试点,不仅直接促进了租赁业的发展,而且带动了相关行业和地方经济的繁荣。

  当然,在看到我国租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缺乏行业整体发展规划,社会诚信基础薄弱,法律法规等政策环境有待完善等等。如何规避风险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我们应抓紧研究对策,推动租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我国租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十一五”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租赁业的发展迎来了新一轮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首先,党中央、国务院对服务业高度重视,为租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也指出要“规范发展租赁服务,拓宽消费领域”。这必将有利于租赁业的发展。

  其次,各部门的协调与支持为租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近年来,全国人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对租赁业发展都给予了很大关心和支持,从立法、融资、税收、合同、进出口等方面对租赁业进行了研究,并积极协调出台支持政策,促进租赁业发展。

  第三,循环经济战略的提出为租赁业开辟了新的发展方向。近年来,中央反复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租赁符合再利用和循环经济原则,能够有效节约社会资源,降低企业和社会投资成本。今后循环经济重点发展的行业,如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轻工等,将成为租赁业服务的重要方向。2008年北京奥运会也秉承节俭办奥运的原则,能租凭的不购买,将为租赁业提供200亿元的市场空间。本届论坛以循环经济为主题,则说明业内已经看到循环经济对租赁业发展的重要性。

  第四,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为租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目前我国的租赁市场渗透率仅2%,与发达国家20%—30%的水平相比,这既是差距所在,也是租赁业发展的潜力所在。此外,随着人们消费需求、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变化,耐用消费品、汽车、房屋的租赁呈增长态势,这也为租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据有关部门测算,以我国目前汽车消费的增长速度,如果20%的汽车消费需求通过租赁实现,则每年可带动至少100万辆汽车的销售。

  第五,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国际国内市场的进一步融合,给中国租赁业带来了更多的交流合作机会。近一时期申请进入中国的外国租赁企业日益增多。这说明我国租赁市场前景已经被国外同行看好,同时,也说明中国租赁业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内外资租赁企业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局面即将形成。越来越多的中国租赁企业开始关注本行业的发展,一批富有远见卓识的专家、学者也正在积极研究中国租赁业的发展问题。这些都为我国租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三、抓住机遇,努力促进租赁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商务部将继续“促进租赁消费等新型消费方式发展”,“鼓励发展融资租赁业,着重发展厂商租赁,扩大租赁业务范围,促进新型租赁产品创新,重点扶持一批大型租赁企业”。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工作。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继续主动与当地税务、工商等部门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同时,联合制定具体的监管办法,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和工作联系制度,使试点企业有章可循,并及时掌握试点企业情况。商务部将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适时扩大试点企业范围,推动试点企业在开拓租赁业务方面尽快出成果、出经验,更好地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我们还会强化对试点企业的监管与服务,要求试点企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积极拓展业务,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是用标准化来规范二手货市场,完善租赁资产的退出机制。二手货市场是租赁资产处置的重要场所。标准是规范二手货市场交易秩序、保证二手货质量的有效手段,有利于租赁资产的正常退出,有利于保护出租人利益。商务部已经发布《旧货品质鉴定 第1部分: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 第2部分:旧家用电器鉴定要求》两项行业标准,目前,正在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筹备成立全国二手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在起草一系列二手工程机械标准。我们还派人参加国家标准化组织(ISO)二手货标准工作委员会,努力使二手货标准工作赶上世界水平。

  第三,积极主动,切实推动租赁业立法工作。作为《融资租赁法》起草小组的副组长单位,商务部将认真听取有关专家、学者、租赁企业和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继续配合全国人大做好立法工作,争取法律早日发布。商务部还将从整个租赁行业的发展出发,组织有关单位尽快起草和出台《租赁业管理办法》。

  第四,加强调研与协调,开展信用制度建设工作。商务部将结合租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现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调查研究、系统分析和总体评估,会同财政、税务、金融、劳动、交通、海关和工商等部门,及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为租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前一阶段,为改善信用环境,我们已会同全国整规办共同研究了构建租赁业信用评估体系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加强租赁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促使租赁企业增强信用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指导全国性协会筹建,加强行业宣传工作。成立全国租赁行业协会组织,有利于传达政府部门的政策意图,也有利于反映行业和企业的呼声。商务部将积极支持有关单位开展筹备工作。商务部还将结合融资租赁试点经验推广工作,加强租赁业宣传,积极引导生产企业特别是设备生产企业开展租赁业务,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了解租赁业的作用和功能,使“所有并不重要,使用创造价值”的现代观念成为社会共识。

  预祝本届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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